国家对每个地区参加国外展会的补贴政策因地区和展会类型而有所不同。
全国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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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参加“粤贸全球”广东商品境外展览会的项目,展位费支持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80%,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万元。对其他境外展会,支持比例不超过80%,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8万元。 -
浙江省: -
台州市:重点支持的境外展会展位费补助80%,最高补助10万元;其他境外展会补助60%,最高补助8万元;线上国际性展会的参展费用补助30%,最高补助1万元。 -
温州市:市政府培育期内的自办展展位费全额补助,已举办五年以上的自办展补助80%;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展会补助70%,每个展位最高补助2.5万元;一般性国际性展会补助60%,每个展位最高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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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每个企业申请一个标准展位(9平方米)支持3万元,最多支持三个展位即6万元。 -
福建省:对企业参与省、市组团赴境外参展的展位费给予70%补助,单场展会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
山东省: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70%的补贴,单场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具体补贴条件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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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往返机票费用补助根据展会类别不同,最高可达1.5万元;组展参展补助包括组织者每组织一家企业参展补贴1000元,特装费用50%奖励,最高20万元。 -
浙江省台州市:全年每家企业累计参展补助不超过30万元。 -
湖南省:团体公共布展费合计支持金额不超过展位费支持金额的10%。 -
福建省:政策与省级政策可叠加,总补助不超出企业实际支出,单场展会市级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
山东省:主办类展会使用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展发生的展位费、展位搭建、展品运输等给予展前补贴,每个展位不高于实际费用的80%,最高不超过3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各类展会,降低参展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政策随时间变化而变,本文仅供参考,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流程可能需要参考相关的政府通知和指南。